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以下称丹方)有关丹麦(包括格陵兰岛)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和卫生要求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丹麦野生水产品进口,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进口丹麦野生水产品检验和...
在全球化市场浪潮中,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步伐从未停歇,然而,包括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下称“美国海关”或“CBP”)在内的机构所设定的日趋严格的进口业务管理规定,特别是特朗普政府推行的加征关税措施,让企业面临着更高的成本及合规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通关受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中特别明确:自政策实施之日起,"委托报关"业务环节产生的协议及发票已正式纳入备案单证范畴,成为税务机关开展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核心审核要件。企业需严格按新...
一、游泳装备主要有哪些:泳衣泳衣不仅能有效减少水中阻力,助力更流畅的动作,还能提供额外浮力支持,让水中活动更轻松;同时,它能提升水中的舒适度,保护皮肤免受外界刺激,既恰当覆盖隐私,又便于肢体舒展运动,进一步增强了水中活动的安全性。(一)归类根据税则,合成纤维制...
一、概念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明确: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浪潮中,沙特依托“2030愿景”规划,正加速发展新能源产业。凭借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该国已成为中东地区最具潜力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之一。截至目前,沙特已累计开展六轮可再生能源招标。沙特电力采购公司(SPPC)推出的1500MW风电项目(R6风电...
近年来,吉尔吉斯斯坦在应对国内能源短缺、推动绿色转型及拓展电力出口市场的多重驱动下,逐步将太阳能与风能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但与传统水力资源相比,太阳能与风能作为电力来源仍属新兴,目前可再生能源结构中仍以小型水电为主。截至目前,吉尔吉斯斯坦全境内尚无大型商业化...
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地区重要的能源国家,其能源结构以天然气为主,同时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具备显著开发潜力。近年来,乌通过系列政策法规推动能源转型,如颁布《可再生能源使用法》并推出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但2023年仍出现能源供应紧张问题。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在乌...
一、什么是区外保税维修依据《关于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3号)第一条,区外保税维修是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或运输工具,从境外运入境内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的业务...
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一、OFAC制裁机制的法律逻辑(一)OFAC实施制裁的法律基础OFAC的法律权限主要来源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国家紧急状态法》(N...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和国际贸易规模的增长,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对外投资需求显著增加。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会在境外购置资产或进行投资,这带来了大量资金出境的需求。然而,为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中国实施了外汇管制措施,如对个人设定每年五万美元的换汇...
在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优化稳定外资税收环境的背景下,财政部、税务总局与商务部于2025年6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该公告自2025年...
监控化学品为分4大类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一、 对属于《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所包括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相关法则,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原产地判定标准如下:1、 集成电路适用四位税号改变标准,从晶圆到集成电路,税则号列都是8542,未发生税则归类改变,...
全球医药市场格局正经历深刻重塑,中国医药企业凭借创新积累与成本优势,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与速度扬帆出海。从早年原料药、仿制药的海外拓展,到如今创新药BD交易的自主“走出去”,再到研发、生产、销售的全球一体化布局,医药出海时代已全面拉开帷幕。全球新兴市场巨大的市场...
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由于其可能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我国一直是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对两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那么,在出口涉及两用...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028-68909185 (机关本部) ; 028-67831630 (政务中心服务点)
传 真:028-68909100
code1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