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新《化学物质的分类及标识等规定》修订版生效,石棉管控升级

2025-04-16

政策法律

近日,韩国化学物质安全院发布第2025-7号公告,正式对《化学物质的分类及标识等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即日起生效。

此次修订依据《韩国化学物质注册与评价法案》、《化学物质管理法》及其施行规则相关条款,重点强化石棉类物质的管控措施,旨在提升化学物质管理规范性,确保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

一、石棉类物质管控升级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于对石棉类物质的分类和标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青石棉(Crocidolite)、褐石棉(Amosite)、直闪石石棉(Anthophyllite asbestos)、阳起石石棉(Actinolite asbestos)、透闪石石棉(Tremolite asbestos)以及白石棉(Chrysotile)等石棉类物质被明确列为禁止物质,并标注其具有致癌性和特定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这些物质在标示时需使用GHS08象形图,并配以“警告”信号词及H350(致癌性)、H372(特定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等有害性危险性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含有1%及以上的上述石棉类物质的混配品也在禁用范围内。韩国相关部门要求涉及的企业立即展开排查,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此类违规混配品。

二、企业重要提醒

石棉类物质,因其在建筑、工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其潜在危害曾长期被低估。此次韩国对石棉类物质的分类与标识进行了细化修订,将有助于降低因接触此类有害物质而引发的健康风险。

提醒相关企业严格遵守新规,对涉及的化学物质进行准确标注,并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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