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产企业申报至税务端后,如何查看该票数据的审核情况?
A: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数据申报-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数据上传”查看数据状态是否为“审核中”,若是显示“审核中”,建议企业耐心等待税务审核。
问:外贸企业申报至税务端后,如何查看该票数据的审核情况?
A: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退税申报-自检结果查询”查看数据状态是否为“审核中”,若是显示“审核中”,建议企业耐心等待税务审核。
问:企业在操作删除报关单数据的时候,提示报错:存在已生成或部分生成报关单数据,不能修改。企业该如何处理?
A: 建议企业在报关单下载里将报关单的匹配状态改成“未匹配”,然后操作删除。
问:生产企业在报关单采集里已经与出口发票进行匹配成功,进入“数据申报”中的“生成退税申报数据”,在生成数据汇总里面的汇总表显示的金额是实际申报金额的倍数,该如何处理?
A: 建议企业在“出口退税系统-数据申报-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数据上传”点击“撤回数据”,然后企业在“退税申报-数据申报-货物采集-出口货物采集”查看是否有重复数据,若有,则删除重复数据。
因显示界面固定的条数是“10”,在查看时可以将“界面固定的条数”按下拉框选择调整。将重复的数据操作删除后,再按正常流程申报。
问:一张报关单上,有多项商品,其中一项商品退税率为0,这类商品应该如何在出口退税系统申报呢?
A: 当报关单上有退税率为0的商品时,这一项商品是不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申报的。不论是免税还是视同内销征税,都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无需操作。
问:生产企业在哪里可以下载”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A: 企业可以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打印退税申报报表”里下载“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问: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数据,是否可以在单一窗口申请撤回操作?
A: 不可以。
问: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里“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号码”栏次如何填写?
A: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委托出口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委托方可以自该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的时候,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系统查看“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号码”,按照实际证明号码进行填写。
问: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一栏如何填写?
A: 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自营出口的此栏不填。
问: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是否可以操作数字化单证备案?
A: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暂不支持数字化单证备案,仅支持上传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提交的附件。
(来源:出口退税会计)
延伸阅读:“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