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④

2025-04-24

智库研究

问:“外贸企业在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操作远程自检时,提示“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退税日期(*****)超过申报截止日,未填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怎么办?

A: 企业在"退税申报-退税数据管理-申报数据自检管理”界面右侧第五列“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里填写收汇相关信息即可。

问:外贸企业在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所属期和申报年月如何填写?

A: 外贸企业所属期、申报年月填写建议:

1.若申报当年出口货物,建议所属期、申报年月为当前年份+当前月份。如在2023年10月份申报2023年任意月份出口的货物,所属期、申报年月填写为202310;

2.若申报往年出口货物,建议所属期、申报年月为往年年份+12。如在2023年申报2022年任意月份出口的货物,所属期、申报年月填写为202212。

问: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税,一份报关单对应多张出口发票,在报关单采集时,出口发票如何录入?

A: 有两种录入方式:

1.完整填写各个发票号,中间用逗号或顿号隔开;

2.在出口发票号码连续的前提下,可以将顺序最靠前的发票号完整填写,然后输入短横线(“-”),再将顺序最靠后的发票号末尾2-3位填入,比如:35216406、35216407…35216415为连续的发票号码,就可以填写为35216406-15。

问:生产企业将出口货物明细采集完成后,为什么在数据申报时没有数据?

A: 在出口货物明细采集完成并显示信息后,需进行如下操作:

1.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生成退税申报数据”里的“数据一致性检查”;

2.点击“生成汇总数据”,输入“期末留底税额”后点击确定;

3.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在“申报数据上传”里点击“数据自检”,检查无误后,再操作“申报数据”。

问:企业在操作删除报关单数据的时候,提示“存在已生成或部分生成报关单数据,不能修改”,怎么办?

A: 生产版: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采集-报关单采集中勾选需删除的报关单,点击报关单状态修改,将报关单的匹配状态改成“未匹配”,然后操作删除。

外贸版:在退税申报-外部数据管理-报关单管理中勾选需删除的报关单,点击报关单状态修改,将报关单的匹配状态改成“未匹配”,然后操作删除。

问:企业在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在“系统配置-业务配置-企业信息查询”里无法将企业信息远程进行同步,点击页面“修改”按钮也无反应,怎么办?

A: 企业先关闭“企业信息查询”界面,打开“系统配置-业务配置-系统配置信息”界面,先把界面截图保存,再点击“修改”按钮,将社会信用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修改成与税务备案的信息一致,然后点击“保存”。

点击“系统配置-业务配置-企业信息查询”界面查看社会信用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如正确,点击远程同步。

问:外贸企业在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操作远程自检时,一直提示“自检中”,怎么办?

A: 可能有多种原因造成,建议企业联系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热线0571-967209,进行处理。

问:外贸企业在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提示“申报的商品代码(xxx)不是财税〔2014〕98号文中所列商品代码”,怎么办?

A: 请企业确认申报的商品是否为财税〔2014〕98号所列商品。若不是所列商品,则无需填写申报商品代码,删除即可。

问:出口企业在完成货物出口后,何时进行增值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在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先做哪个业务?

A: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出口退税申报不存在先后关系,只要单证准备齐全,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做出口退税业务申报。

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必须在生成退税数据后才能下载吗?

A: 不用。生成汇总表后,生产企业就可以进入“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打印退税申报表”下载“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来源:出口退税会计)

延伸阅读:“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①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②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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