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优化与第三国贸易时原产地证明有关规则

2025-04-25

政策法律

近日,欧亚经济联盟法律门户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决议草案《关于对2022年5月19日第85号决议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为了自由贸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与第三国贸易时必须通过特定文件(比如货物原产地证明)来确认货物原产地,2022年第85号决议临时允许,用电子或纸质复印件代替,后续6个月内补交原件,新提案建议将该便利措施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增加内容:不再要求申报人手写或打印声明于证书复印件背面,关于后续补交原件的义务,相关信息只需以编码方式在报关单中填报即可。

法规生效时间为:公布后30天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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