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货物货代国内费用能开免税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此,出口货物在上船前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内陆费(指货物从出口企业运送到港口码头的费用)、操作费等国内费用,是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免税发票的,应该开具带税点的发票。
二、进料加工企业的核销流程和计算方法你知道吗?
1、核销流程
①获取核销反馈数据,从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申请进料加工核销数据反馈
②读入核销反馈数据并查看数据,手(账)册核销信息,核销报关单明细
③数据比较
④根据比对结果在申报软件中填写相关表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表
⑤生成申报文件,上传电子税务局并提交资料
⑥审核完成,获取核销审核结果,更新计划分配率
2、进料加工核销计算及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①企业在申报退税时: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1-计划分配率)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计划分配率)
②申报税务核销时:
通过企业申报的调整数据自动计算实际分配率,并根据已申报出口额自动计算产生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应调整免抵退税额。
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
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实际出口总额×(计划分配率—实际分配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应调整免抵退税额=实际出口总额×(计划分配率—实际分配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③企业在核销流程完结后首次申报退税时,需要调整的两个调整额将自动在汇总表中参与计算
(来源:出口退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