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释放美国无人机系统主导地位》行政令(以下简称行政令),旨在加速美国在无人机系统领域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及其在出口方面的主导地位。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明确行政令的主要目的。行政令称,无人机系统在提升美国生产力、创造高技能工作岗位以及重塑航空业未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美国必须加速推进无人机技术的商业化进程,并将无人机系统全面整合至国家空域系统中。
第二,阐述美国无人机领域三大核心政策。
一是整合美国空域系统。通过适时制定基于风险导向的规则,加速推动无人机系统安全整合至国家空域系统,规范无人机日常操作。
二是优化行业监管流程。行政令强调支持以产业为主导的创新生态,降低监管的不确定性,并简化审批与认证流程,以推动美国无人机技术实现大规模商业化。
三是促进无人机系统的出口。行政令提出通过更新经济政策与法规,协调贸易、融资及对外参与工具,强化美国无人机产业基础,以促进美国本土无人机系统的出口。
第三,提出六项具体举措以确保美国在无人机领域的主导地位。
一是扩大商业无人机的作业范围。行政令发布30天内,美国交通部部长应指示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Administrator of the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FAA)局长发布拟议规则,允许为商业和公共安全目的对无人机系统进行常规超视距(Beyond Visual Line of Sight,以下简称BVLOS)操作,设定明确的性能和安全性评估指标,确保BVLOS操作的可靠性,并部署人工智能工具,加速BVLOS的豁免审查。
二是整合美国国家空域系统。行政令发布240天内,美国交通部部长应指示FAA发布新版路线图,将民用无人机系统纳入美国国家空域系统。
三是建立电动垂直起降(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以下简称eVTOL)试点计划。该计划旨在加快eVTOL部署进程,要求选择至少5个eVLOT试点项目,并确保自试点项目协议签署起90天内启动项目运营。
四是强化美国无人机产业基础。行政令要求美国各机构优先采购本土制造的无人机系统,确保本国技术免遭外部不当干预及利用,保障关键组件处于本国的管控之下,维护美国无人机供应链的完整性和国家安全。
五是促进美国民用无人机系统出口。行政令发布90天内,美国商务部部长需与国务卿、国防部长以及能源部长协同进行出口管制法规的审查与修订工作,并将美国无人机的出口作为商务部出口促进工作的优先事项。此外,美国国防部部长、进出口银行行长、国际开发金融公司首席执行官以及贸易和发展署署长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为美国无人机系统的出口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保、融资等多种方式。
六是要求美国军方采购本土无人机。行政令要求,美国国防部必须采购、置入和训练使用美国制造的低成本、高性能无人机,确保所有军事设施或靶场在最大可行范围内运行无人机。
总体而言,行政令旨在于降低无人机监管门槛,促进美国无人机产业发展,确保美国无人机供应链安全,并巩固美国在无人机研发、生产、应用及出口领域的主导地位。
(原标题:域外动态 | 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地位》行政令)
来源:CAICT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作者:李轩,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