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工贸部宣布正式对中国热轧钢卷征收23.1%至27.83%的反倾销税,自2025年7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越南工贸部官网公告
此举是对今年3月临时关税的最终落地,标志着越南对中国钢材贸易政策的全面收紧。
一、针对不同中国企业执行阶梯式税率:
最高税率27.83%:覆盖宝钢、鞍钢、沙钢、首钢、马钢等12家大型钢企。未在名单中的中国钢铁企业一律适用27.83%的惩罚性税率。
中等税率26.94%:仅燕山钢铁集团适用;
最低税率23.1%:仅广西柳州钢铁集团适用(较3月临时税率19.38%上调3.72个百分点)。
二、越南海关3步审核机制:
步骤1:查验原产地证书(中国原产征税,非中国原产免税);
步骤2:核对生产商质量证书(需与表中列名企业完全一致);
步骤3:验证出口商名称(需匹配生产企业或其关联贸易公司)。
任一环节不符即按27.83%征税。
三、豁免条件:
产品豁免:宽度≥1,880mm的宽幅卷材、特定钢号(如BW450/BS700MCK2等);
贸易路径豁免:经第三方(非中国)中转且能提供完整原产地证明。
附表:越南对华热轧板卷反倾销征税表

被征税的产品涉及越南税号7208.25.00、7208.26.00、7208.27.19、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20、7208.39.40、7208.39.90、7208.51.00、7208.52.00、7208.53.00、7208.54.90、7208.90.90、7211.14.15、7211.14.16、7211.14.19、7211.19.13、7211.19.19、7211.90.12、7211.90.19、7225.30.90、7225.40.90、7225.99.90、7226.91.10、7226.91.90项下的产品。
来源:贸易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