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2025-7-21)

2025-07-21

智库研究

一、美国对六胺作出双反终裁

2025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六胺(Hexamethylenetetramin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405.1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94.65%);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六胺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Changzhou Highassay Chemical Co.、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司、Runhua Chemical Industry、山东奥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补贴率均为420.7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420.73%。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3.69.5000项下产品。

二、美国对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申请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3.5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93.50%)、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02.7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02.72%)。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504.10.5000和3801.10.5000项下产品。202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三、越南对中国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14日,越南发布第2027/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920.20.10和3920.20.91。措施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2024年7月23日,越南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四、印度尼西亚扩大对进口棉织物保障措施涉案产品范围

2025年7月1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应印尼纺织协会于2025年7月1提交的申请,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将进口棉织物(Cotton Fabric)保障措施案的涉案产品印尼税号增加4个,即5208.51.10、5209.59.10、5212.15.10和5212.25.10。利益相关方可就上述决定提交证据及评述意见。

五、欧亚经济联盟对中国火花塞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7月1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45/AD41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年第7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火花塞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511 100001和8511 100009。

六、土耳其发布中国聚酯纱线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5年7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5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6年2月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到期之日前3个月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及证据材料。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33。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土耳其发布对中国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以及聚合塑料类产品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5年7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5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以及聚合塑料类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6年5月6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到期之日前3个月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及证据材料。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和3926.90.97.90.18。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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