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安永,原文标题:尼日利亚《税收改革法案》加大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合规执法力度
摘要
尼日利亚联邦内陆税务局(FIRS)正与相关监管机构协作,收集有关在尼经营的非居民企业(Non-Resident Companies, NRCs)的信息,旨在全面堵塞税收合规缺口。
FIRS已明确要求凡在尼日利亚取得资本利得的NRCs,必须就资本利得税(CGT)及其他税种补办合规手续。企业应评估历史及当前运营情况,尽快完成税务合规。
新《税收改革法案》(包括《2025 年尼日利亚税法》(NTA)以及三项相关法案:《尼日利亚税务局(设立)法案》、《尼日利亚税务管理法案》和《联合税收委员会(设立)法案》,统称为“《税收改革法案》”)将于2026 年1月1日生效,一旦生效,将进一步影响NRCs的税务合规义务,建议企业提前评估潜在影响。
一、FIR最新执法动态
国际税务部(隶属FIRS非居民税收办公室)已启动专项合规行动,重点稽查在尼经营或取得收入的NRCs
监管协作:FIRS与尼日利亚各监管机构共享信息,以深入了解NRCs在本地的实际运营。
直接沟通:FIRS已向NRCs及其税务顾问发出通知,要求履行相关申报与纳税义务。
特别关注:通过实体或虚拟/数字方式在尼构成应税存在且取得资本利得的NRCs,需补办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CIT)等的申报缴纳。
新的税收法案已通过:NTA及其相关法案提出若干法律变更,将进一步影响NRCs的合规义务。
二、NRCs一般性合规要求
1、企业所得税(CIT)事项
2、预提所得税(WHT)
一般情况下,WHT为所得税的预缴。
最终税情形:若NRCs在尼无PE,则以下被动所得适用WHT作为最终税:
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通过虚拟方式提供管理、技术、咨询或专业服务取得的所得。
3、资本利得税(CGT)
应税范围:NRCs处置位于尼日利亚的应税资本资产取得利得,须缴纳CGT。
申报时点:利得所属期间后,于6月30日/12月31日前提交CGT申报表。
重要变化:
自2022年1月起,直接处置尼日利亚公司股份产生的利得须缴纳CGT(达一定门槛)。
间接转让(即境外处置涉及尼日利亚子公司)尚未明确纳入,但新法案拟将其纳入范围。
4、增值税(VAT)
应税交易:在尼消费的商品与服务供应(非适用豁免或零税率的商品与服务)须缴纳VAT。
注册与申报:
NRCs须注册VAT、开具含VAT发票,并按月申报缴纳。
NRCs可指定尼本地公司作为代理,以确保履行其在尼日利亚的义务。但最终责任仍由NRCs承担。即,适用于VAT反向征收机制:
若NRCs向尼方提供服务,一般由服务接受方自核自缴VAT,除非FIRS已特别指定NRCs代收。
对于通过数字/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FIRS已指定由NRCs自行收取并缴纳VAT。
三、新《税收法案》对NRCs的潜在影响(关键条款摘要)
2025年6月26日,博拉·艾哈迈德·蒂努布总统签署了《2025年尼日利亚税法》(Nigeria Tax Act, 2025,简称“NTA”或“本法”),同时签署的还有三部相关法案:《尼日利亚税务局(设立)法案》、《尼日利亚税务管理法案》以及《联合税收委员会(设立)法案》,以上四部法律统称为“《税收改革法案》”。这些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NTA对尼日利亚税收体系进行了全面改革,旨在简化合规流程、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经济发展。本法废止并整合了包括《公司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石油利润税法》、《增值税法》、《资本利得税法》和《印花税法》在内的主要税收法规,代之以一套统一、现代化的税收制度,适用于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
以下是与NRCs相关的主要变更概要:
四、NRCs下一步行动建议
立即开展税务健康检查:评估在尼实体历史期间及现有运营的潜在税务风险。
补申报、补缴纳:针对资本利得税、CIT、VAT、WHT、TP等逐项梳理并补办合规手续。
关注新法案进展:持续关注新法案后续补充文件的出台或是政策落地实操口径的变化,及时评估其对业务模式的相关影响。
建立合规日历:确保未来按期申报缴纳,避免滞纳金及利息。
寻求专业支持:与专业税务顾问或本地注册会计师合作,确保资料本地化与法规同步。
来源:安永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