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澳门地区商标注册制度概览
(一) 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Government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Bureau,简称DSEDT)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商标注册及相关知识产权事务的主管机构。
(二) 申请主体
任何自然人、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二、中国澳门地区商标注册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由于中国澳门地区拥有独立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申请人需单独在中国澳门地区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DSEDT)申请注册商标。本文介绍的是向DSEDT申请澳门商标的流程。
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1. 商标注册申请书;
2. 商品或服务清单;
3. 商标图样;
4. 委托书;
5. 优先权证明文件(若主张)。
(二)形式审查
提交商标申请后,DSEDT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是否将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归入同一类商品服务中。若发现形式缺陷,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补正,若未提交补正或补正未被接受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三)公告
通过形式审查后,DSEDT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在此期间,任何第三方均可对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
(四)实质审查
公告期届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在有异议提出的情况下相关辩论已结束时,商标申请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DSEDT会对异议双方的陈述及商标本身是否符合澳门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条件进行审查。
常见的驳回理由:
1. 商标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2. 商标仅为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征描述;
3. 商标仅为商业通用语言或现代常用语;
4. 商标可能误导公众对其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用途或来源地产生误解;
5. 商标可能与官方勋章或在官方组织的竞赛或展览中授予的奖章、奖励产生混淆;
6. 商标包含申请人无权使用的官方纹章、徽章、奖章、姓氏、头衔及荣誉称号等;
7. 商标包含申请人无权使用的商业名称、营业场所名称或标志,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
8. 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工业产权;
9. 商标与其他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者损害驰名商标声誉;
10. 商标与同一类别上的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
(五)注册
通过实质审查后,如果不存在驳回理由且有异议的情况下异议理由不成立,DSEDT会将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商标注册信息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中发布注册公告。
中国澳门地区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7年,自注册日起计算。
三、续展
澳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7年,商标持有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续展后商标的有效期为7年。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续展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缴纳续展费用加额外费用并完成续展申请。
(原标题:企业品牌出海 | 中国澳门地区商标注册制度简介)
(来源:元达律讯,作者:程玲、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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