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法律指南:产品注册、许可与市场准入

2025-12-01

政策法律

作为连接欧亚非三大洲的战略枢纽,土耳其医药健康产业凭借人口红利、区位优势及政策开放,正成为全球投资热点。2025年《健康土耳其世纪计划》及系列法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产业监管框架,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路径。本文基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系统拆解产品注册、许可审批与市场准入核心要点,为投资者提供实操性法律指引。

一、产业监管框架与核心法规体系

(一)核心监管机构

  • 土耳其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TİTCK):统筹药品、医疗器械、含药用成分膳食补充剂的注册、许可与上市后监管,权限覆盖生产工艺审核、临床数据评估、广告审批等核心环节。

  • 卫生部:负责医疗服务规范、生产/进口许可审批、大麻基产品全链条监管,以及健康政策顶层设计,2025年新修订的《健康相关法律修正案》(第7557号)进一步强化其监管权责。

  • 土耳其医疗卫生质量与认证研究院(TÜSKA):作为关键的国家级认证机构,负责管理医疗机构的认证流程,其标准和调查员培训计划已获得国际医疗质量学会认证,标志着其认证结果在国际范围内具备认可度,是医疗机构合规运营的核心审核主体。

  • 农业和林业部:监管普通食品补充剂的生产、进口与销售,制定食品成分标准与健康声明规范,是膳食补充剂市场准入的关键审批部门。

  • 海关与贸易部:负责医药产品进出口清关审核、关税征管,依据HS编码分类实施监管,规范原产地证明与跨境运输备案流程。

(二)现行核心法规

  • 《药品和医疗制剂法》(第1262号):界定药品生产、进口、销售的基本规则,明确许可审批程序与违法处罚标准。

  • 《医疗器械法规》:全面接轨欧盟MDR(医疗器械法规)与IVDR(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统一分类标准与注册要求。

  • 《大麻基产品监管法》:2025年首次将大麻基医药产品、健康产品纳入合法监管框架,明确农业生产、加工、注册、销售的全流程规则。

  • 《人用药品许可条例》:2024年进行了修订,细化了药品上市许可审批流程,优化优先审评机制,明确GMP标准适用要求。

  • 《食品补充剂注册与标签法规》:规范农业和林业部监管范围内产品的成分限制、健康声明与标签要求。

二、产品注册制度

(一)药品注册

药品注册遵循“先分类、后审批”原则,根据风险等级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均需通过TİTCK完整审批流程。

1、注册核心要求:

  • 申请人资质:土耳其本地注册企业或境外企业指定的本地授权代表,进口药品申请人仅限授权药店、药品贸易公司或境外工厂驻土代理商。

  • 核心标准:生产工艺需符合欧盟GMP标准,临床数据需遵循良好临床实践(GCP),境外生产企业需提供原产国注册证明与GMP证书。

  • 优先审评机制:符合“高度优先”的药品(如孤儿药、重大疾病治疗药)审批周期为150天,“优先”类别为180天,普通药品为6-12个月,优先审评决定有效期为3年。

2、注册流程:

  • 申请前准备:明确产品分类(处方药/OTC),完成土耳其语技术文档翻译与公证,包括成分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准、临床数据报告等。

  • 在线提交申请:通过TİTCK官网EBS系统提交材料,确保与EUDAMED数据库信息一致,所有文件需以土耳其语提交并附公证件。

  • 技术评审与补正:TİTCK对材料完整性、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如需补充检测或临床数据,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回应。

  • 现场核查(如适用):对本地生产企业或境外企业授权生产场地进行GMP符合性核查,重点检查洁净车间、追溯系统与质量管控流程。

  • 发证与备案:审核通过后颁发产品注册证书,同步在国家药品数据库(TITUBB)备案,注册证书有效期需按规定续期。

(二)医疗器械注册

医疗器械分类完全采用欧盟MDR/IVDR标准,分为I-IV类,风险等级越高,注册要求越严格。

1、注册核心要求:

  • 分类依据:根据产品风险程度、使用场景、侵入性等指标,由TİTCK认定具体类别,I类为低风险(如一次性无菌帽),IV类为高风险(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 强制认证:需同时满足CE认证与本土TSE(土耳其标准协会)认证,欧盟制造商可凭CE证书直接申请注册,非欧盟制造商需指定欧洲授权代表(EAR)。

  • 质量管理体系:制造商需通过ISO 13485认证,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确保生产过程可核查、产品质量可追溯。

2、注册流程:

  • 分类鉴定:向TİTCK提交产品技术说明书,申请类别认定,避免因分类错误延误审批。

  • 技术文件准备:包括产品描述、性能测试报告、临床数据(高风险产品适用)、ISO13485证书、CE认证文件等,需经土耳其语翻译公证。

  • UTS系统注册:通过卫生部设备跟踪系统(UTS)提交注册申请,录入产品条形码、GMDN代码、UNSPSC代码等关键信息。

  • 审批与公示:TİTCK审核通过后,在TITUBB数据库公示,颁发注册证书,I类产品审批周期约3-6个月,IV类产品可达12-18个月。

  • 上市后备案:产品投放市场后30日内,需完成销售渠道备案,确保监管部门可追踪产品流向。

(三)膳食补充剂注册

膳食补充剂根据成分与功效声明分为两类,分别由不同部门监管,注册路径差异显著。土耳其已于202465日发布《食品和食品补充剂健康声明法规》及配套指南,并于20251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成为膳食补充剂注册的核心依据。

1、食品类补充剂:

  • 适用范围:不含有药用成分、不声称治疗功效,仅用于营养补充的产品,如维生素制剂、普通蛋白粉等。

  • 注册要求:需提交成分表、ISO22000/HACCP认证、原产国自由销售证书(CFS)、产品分析报告(COA);健康声明需严格遵循《食品和食品补充剂健康声明法规》,仅可使用法规列明的标准化表述,禁止夸大或未经批准的宣称。标签需标注土耳其语成分说明与合规健康声明。

  • 审批流程:通过农业和林业部食品控制总局提交申请,审核周期3-6个月,申请费用根据产品类型存在差异,获批后无需TİTCK额外认证即可销售。

2、药用类补充剂:

  • 适用范围:含有受控成分(如植物提取物、激素)或声称具有预防/辅助治疗功效的产品,如含特定中药成分的调理剂。

  • 注册要求:需按药品注册标准提交临床数据、毒理学报告、GMP认证;健康声明需符合TİTCK2023年第32288号公告及2025年生效的健康声明法规双重要求,禁止未经批准的治疗性声明。

  • 审批流程:与药品注册流程一致,审批周期6-24个月,申请费用根据产品复杂度有所不同,获批后需接受年度质量复核。

三、关键许可制度

(一)生产许可

  • 申请条件:需具备符合欧盟GMP标准的生产场地,配备专业技术负责人(医生、药剂师或化学家),建立数字化追溯系统与质量管控体系,生产场地需通过ISO 13485认证(医疗器械)或GMP认证(药品)。

  • 申请材料:包括场地平面图、设备清单、质量手册、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环境检测报告,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交股东结构文件与跨境投资备案证明。

  • 审批流程:向卫生部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洁净车间压差控制、原材料溯源记录、批次检测流程,审批周期约45-90天,许可有效期3年,续期需提前6个月申请。

  • 特殊要求:安卡拉、伊斯坦布尔等经济特区内企业,需满足本地就业率指标方可享受许可加急审批与补贴政策。

(二)进口许可

  • 申请人资格:仅限土耳其注册的药品贸易公司、授权药店,或境外生产企业的驻土代理商,外资持股企业需先完成中央银行跨境投资备案。

  • 申请材料:根据2025年生效的进口管理规定,需提交产品注册证书、原产国GMP证书、原产地证明(FORMA)、原产地卫生证明、产品分析报告(COA)、进口合同、土耳其语标签与说明书,以及卫生部颁发的管制证明;医疗器械需额外提供CE认证文件与授权代表证书(ARC)。

  • 审批与清关:卫生部审核周期约30-60天,获批后凭进口许可证向海关申报,规范申报HS编码可缩短清关时间,进口原料需提前向动植物检疫局报备(如医用无纺布)。

  • 期限限制:特殊进口许可有效期为1年,到期可申请续期,连续2年未使用的许可将被自动注销。

(三)经营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需取得卫生部颁发的药品贸易许可证,经营场所需符合仓储温控标准,配备执业药师,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年度接受不少于1次的合规检查。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按产品风险等级分类审批,III-IV类医疗器械经营者需具备专业仓储设施与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提交经营合规报告,I-II类产品经营许可审批周期可缩短至15个工作日。

  • 药店经营许可: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配备注册药剂师,禁止外资全资持有药店资质,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为75%,董事会需包含至少1名土耳其公民。

四、结语

土耳其医药健康产业的法律监管体系既体现了与欧盟标准的接轨,又保留了本土特色的政策要求。2025年系列法规修订后,市场准入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显著提升,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路径。投资者需把握“分类合规、分步推进、长效维护”的核心原则,精准匹配产品注册与许可要求,善用区域优惠政策,同时建立动态合规管理体系,方能在这片欧亚枢纽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土耳其《健康相关法律修正案》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tin/20.5.7557.pdf

[2]土耳其《药品和医疗制剂法》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1262&MevzuatTur=1&MevzuatTertip=3

[3]土耳其《医疗器械法规》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31499&MevzuatTur=8&MevzuatTertip=5

[4]土耳其《公共应收款项征收程序法》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6183&MevzuatTur=1&MevzuatTertip=3

(来源:兰迪海外观察,作者:徐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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