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中欧商签双边经贸安排,中方一直持开放态度

2026-04-10

政策法律

在4月9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有外媒记者提问:本周,德国多个州的代表团来华吸引投资,一些欧洲领导人也提出了未来达成中欧贸易协议的可能性。商务部如何评估当前中欧经贸关系的发展方向?在推动新的协议之前,中方希望欧方满足哪些条件?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中欧互为重要的经贸伙伴。多年来,中欧经贸合作基础牢固,增长动能充足,产供链深度互嵌,已经形成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性格局。

“中方对中欧商签双边经贸安排一直持开放态度,并对欧洲领导人的相关提议表示欢迎。然而,欧盟近年来使用多项经贸工具对中国企业调查设限,近期还接连推出《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和《工业加速器法案》,严重影响中欧企业合作的信心和预期。”何亚东说。

何亚东称,希望欧盟方面多听听成员国和欧洲业界的呼声,放弃保护主义做法,与中方相向而行,以开放合作代替“筑墙设垒”,以对话协商妥处摩擦分歧,共同推动中欧经贸关系健康向好发展。

来源:国际商报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028-68909185 (机关本部) ; 028-67831630 (政务中心服务点)

传 真:028-68909100

code1.jpg

code1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