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或自2028年起对大型企业征收碳税

2026-08-31

贸易投资

乌兹日报网近日报道,乌经济和财政部下属减少影子经济、税务和海关管理及财政分析研究所在财政对话会上提议自2028年起分阶段对大型工业企业征收碳税。

方案提出,2027年完成企业碳排放核查,并确定计税依据、税率及适用范围,并制定碳税税率、计税依据及适用范围等具体方案;2028年率先对大型工业企业开征碳税,后续逐步扩大征税范围;2029年至2030年按照既定时间表逐步提高税率。

方案建议以二氧化碳排放量或化石燃料消耗量作为计税依据,旨在将碳排放成本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并降低企业因境外碳边境调节机制等产生的碳成本。

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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