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不针对特定行业或国别

2025-01-10

政策法律

商务部服贸司近日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限制出口部分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

在1月9日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结合科技发展形势变化和推动技术贸易发展的需要,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开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工作,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何亚东强调,本次目录调整是遵循惯例对目录进行的例行调整,并不针对特定行业(或特定国别)。“商务部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目录相关内容。”

来源:国际商报

延伸阅读:商务部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免责声明及版权等信息,请查看此处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028-68909185 (机关本部) ; 028-67831630 (政务中心服务点)

传 真:028-68909100

code1.jpg

code1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