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出海,部分企业迫于海外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搭建特殊股权架构来避免被穿透至中国实控人、受益人所有人的需求和做法越来越多,这个做法是否即将面临新的挑战?美国的新法《企业透明法》为何一石激起千层浪?表面上看是意图打击金融犯罪(包括反洗钱)的法令,与中国出海投资(尤其是对美投资)的企业,有何关系?有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代持、信托等安排,是否需要根据新法要求进行披露/报告?如果报告不完整,有什么严重后果?
《企业透明法》规定的报告要求有多“严格”?简单而言,在美国设立的企业都必须向美国政府完整报告该企业的“穿透”后的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的信息,包括全名、出生日期、美国住址、身份证明文件的照片等。
就连美国自家的企业也对这个前所未有的报告要求感到不满,一纸诉状告到了联邦法院……
本文将探讨联邦法院的初步裁定、最新的决定,以及这对中国对美投资企业的重大意义和潜在影响。
一、背景
2024年12月3日,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在Texas Top Cop Shop, Inc. et al. v. Garland一案中发布了具有全美范围效力的初步禁令,要求暂时中止《企业透明法》(“CTA”)及其相关条例的执行。这一初步禁令下,CTA适用范围内负有报告义务的企业暂时免除了向美国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BOI”)的义务。
然而在2024年12月23日,美国联邦第五巡回法院批准了美国政府申请暂缓执行初步禁令的紧急动议,重新恢复了CTA规定的申报义务。[1]但考虑到原定的首次报告截止日期(2025年1月1日)已临近,为了给相关企业提供更多时间来遵守CTA的报告要求,FinCEN将原定的2025年1月1日的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1月13日。[2]
CTA规定的申报义务现已被恢复,相关企业应当尽快在截止日之前提交信息报告。CTA法案对中国企业的出海影响深远,尤其在全球反腐败和反洗钱法规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如何应对美国及全球范围内愈加复杂的透明度要求,已成为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下文将简要分析目前Texas Top Cop Shop, Inc. et al. v. Garland一案的进展及其对CTA实施的影响,简要介绍CTA的主要内容,并据此总结中国企业出海面临的相关法律挑战及应对策略,供相关企业参考。
二、Texas Top Cop Shop, Inc. et al. v. Garland案件解读
2024年5月28日,以Texas Top Cop Shop Inc.为首的六名原告对美国司法部、财政部等相关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CTA违宪,并请求对该法案的实施颁布禁令。
2024年12月3日,法院以CTA可能违反宪法为由,发布初步禁令。法院在初步禁令中支持了原告的主张,认为CTA及其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施加了新的披露要求,可能超出了国会对商业活动及企业监管的权限,可能会破坏美国联邦制的权力平衡,构成违宪,并引发对公民隐私和言论结社自由的担忧,对相关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合规成本。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此初步禁令中并未最终确定CTA的合宪性,法院需要对此进行进一步审查。美国联邦政府旋即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请求在上诉期间暂停执行初步禁令,直至上诉结束。[3]
美国时间2024年12月23日,在初步禁令暂停CTA申报义务约20天后,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批准了联邦政府申请暂缓执行初步禁令的紧急动议,认定CTA“完全属于国会的权力范围”,据此重新恢复了CTA规定的申报义务。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认为,CTA源于美国宪法中的商务条款,法院应该首先考虑CTA如何在最可能合宪的情形下运作,而非率先质疑法案的合宪性;另外,如果暂停执行CTA,将会妨碍国会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金融犯罪,从而对美国国家安全等公共利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目前CTA相关BOI规定及期限限制将继续生效,FinCEN考虑到此前法院初步禁令的影响,已公开声明,将相关企业根据CTA提交BOI报告的截止日期从原定的2025年1月1日延长至2025年1月13日。负有报告义务的企业必须尽快提交BOI报告,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刑事处罚的风险。
三、《企业透明法案》(CTA)简介
CTA来源于美国《反洗钱法案》(Anti-Money Laundering Act, AMLA),美国国会意图通过该法案打击金融犯罪,该法案从2024年1月1日起对美国全境正式生效。
这对于中国企业或者个人在美国投资或者运营的企业来说,影响可谓重大。只要看一下相关的内容,就可以看出合规义务严格,合规成本不小。
(一)报告义务主体:包括负有报告义务的美国本地公司和外国公司
* 美国本地公司:通过向州务卿或任何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根据州或印第安部落的法律成立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实体;
* 外国公司:在外国成立并通过向美国某州或印第安部落的国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根据美国州或印第安部落的法律注册在美国或任何部落管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实体;
* 另外,CTA也列举了23类豁免报告义务的实体,包括符合特定要求的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非营利组织以及政府机构等。[4]它们或已需要遵循更加严格的披露政策,或不以营利为目的,风险较低,出于避免其重复监管负担的考虑而被豁免报告义务。
(二)报告内容
* 公司信息:公司的法定名称、公司的商业名称、其在美国的主要营业地点或主要位置的地址、公司成立的具体国内或国外管辖区,以及公司的国税局纳税人识别号码;
* 受益所有人信息:报告必须包括每位公司受益所有权人的全名、出生日期、具体美国居住地址、可接受身份证明文件的识别号码,以及该身份证明文件的照片等;
* 公司申请人信息: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负有报告义务公司还必须报告其公司申请人的信息,所包含的内容基本同上述受益所有权人。
(三)报告期限(根据FinCEN最新声明进行了延长)
* 在2024年1月1日之前成立或注册的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必须在2025年1月13日之前向金融犯罪执法局即FinCEN提交其初始BOI报告;
* 2024年9月4日或之后在美国创建或注册的负有报告义务报告公司,如果其原申报截止日期在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必须在2025年1月13日之前向FinCEN提交BOI报告;
*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成立或注册的报告公司:可以在原申报截止日期的基础上额外获得21天的延长期限;
* 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在美国创建或注册的报告公司,在收到其创建或注册生效的实际或公开通知后,有30天的时间向FinCEN提交其BOI报告;
* 符合救助条件且获准延长申报期限至2025年1月13日之后的相关公司仍可享受此前延长的期限。
(四)违法处罚
* 故意提供或试图提供虚假或欺诈性受益所有权信息,或故意未能报告完整或最新受益所有权信息的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在“违规行为持续或未得到纠正”期间,每天可被罚款最高达591美元[5]。
此外,这些个人还可能面临最长两年的监禁或最高10,000美元罚款的刑事责任。
四、对中国出海企业意味着什么
目前CTA的合宪性问题虽然没有完全尘埃落定,但是根据最新的进展,《企业透明法》的全面实施,至少在短期内,已经势在必行。对于在美国境内经营、或计划在美国境内注册的跨境企业而言,及时完成申报义务,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至关重要。
实践中不少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为了避免被穿透认定为中国企业或者中国股东控制或者参与的企业,采用了代持、信托等模式,搭建信息和股权的隔离墙、防火墙,尤其是部分企业可能是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这个做法本身也是反映了当下复杂国际环境之下,企业为了更好应对潜在的风险、不公平的对待等,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这样的特殊股权架构安排,在海外投资中将越来越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笔者接触的不少中国企业,其本意并非为了规避美国法律(或者第三国法律)的适用,而是更多为了避免当地政府、营商环境、供应链上下游的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对中国投资企业的偏见和歧视,从这个角度上看,无可厚非。
然而,上述的安排,不能基于“拍脑袋”,简单粗暴地进行操作,或者因为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不慎踩坑,面临重罚,甚至带来刑事责任。
外部法律顾问,越来越需要熟悉带有长臂管辖属性的美国法律的合规要求,帮助客户冷静、客观、专业地分析合规要求与灵活商业操作之间的平衡点。
例如相关企业需要关注,满足这个报告要求,是否意味着所报告的信息,包括实益所有权人的信息,均为公开可查?所需披露的股东、受益人的“穿透”程度究竟如何?设计带有代持性质的特殊股权架构对中国企业来说是否仍然有意义?如果搭建这样的架构,包括在美国地区以外搭建,是否会被认为构成对于美国法律的规避,而导致更重的处罚?中国的A股上市公司,如果在海外投资存在代持等特殊的安排(处于地缘政治和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该如何披露?这样的披露,是否会导致美国或者投资当地国的法律或合规风险?
这些都是需要企业去认真分析和评估的。的确企业的合规成本将越来越高。但是不合规的代价也将越来越大,尤其是在海外。因此,未雨绸缪、及时了解资讯、积极应对、做好防范预案,就海外投资搭建好一个合适的股权投资架构,对于企业的出海的成功与成长来说,至关重要。
【注】
[1] https://www.ca5.uscourts.gov/opinions/unpub/24/24-40792.0.pdf
[2] https://www.fincen.gov/boi
[3]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on behalf of the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filed a Notice of Appeal on December 5, 2024.
https://www.fincen.gov/boi
[4] CTA中豁免报告义务的实体为:Securities reporting issuer; Governmental authority; Bank; Credit union; Depository institution holding company;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Broker or dealer in securities; Securities exchange or clearing agency; Other Exchange Act registered entity; Investment company or investment adviser; Venture capital fund adviser; Insurance company; State-licensed insurance producer; Commodity Exchange Act registered entity; Accounting firm; Public utility; Financial market utility; Pooled investment vehicle; Tax-exempt entity; Entity assisting a tax-exempt entity; Large operating company; Subsidiary of certain exempt entities; Inactive entity。
https://www.fincen.gov/sites/default/files/shared/BOI_Small_Compliance_Guide.v1.1-FINAL.pdf
[5] 根据《企业透明法》的规定,故意违反BOI报告要求的人可能会面临每天高达500美元的民事罚款,直到违规行为停止。然而,这一民事罚款金额会根据通货膨胀每年进行调整,截至2024年12月23日,该金额为591美元。
(来源:中伦视界,作者:龚乐凡)